- 國務院制定并公布《條例》
- 《條例》將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
- 有效解決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環境污染問題
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與我們生活息息相關。記者7日從環保部獲悉,為規范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的回收處理,踐行綠色生活,國務院制定并公布的《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,將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。
據了解,廢棄電器電子產品中含有銅、鋁、鐵、塑料等寶貴資源。我國是電器電子產品生產和消費大國。2008年,我國電視機產量為9015萬臺、冰箱4600萬臺、洗衣機3900萬臺、空調6850萬臺、電腦13800萬臺、打印機6167萬臺、移動電話6億部。目前,我國電器電子產品每年淘汰量數以千萬臺計,而在我國的一些地區還存在為數眾多的手工作坊,他們為追求短期效益,采用露天焚燒、強酸浸泡等落后方式處理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和電路板,隨意排放廢氣、廢液、廢渣,造成嚴重環境污染,危害人體健康。為有效解決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環境污染問題,國家出臺了這一《條例》。
《條例》包括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目錄管理制度、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發展規劃制度、集中處理和處理資格許可制度等在內的多項管理制度,并明確規定不得進口屬于國家禁止進口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,禁止采用國家明令淘汰的技術和工藝處理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等。
環保部副部長張力軍說,《條例》的實施,對于規范我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活動,防止和減少環境污染,促進資源綜合利用,發展循環經濟,建設資源節約型、環境友好型社會,保障人體健康具有重要的意義。